为大力推进校企合作 ,加强实践教学 ,并使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得以贯彻落实 ,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育人环境 , 形成全员育人 、全程育人 、全方位育人氛围 ,努力提高应用型、复合型、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 ,制定本办法 。
一 、基本概念
“双导师制”是以本校学生为教育 、服务与管理的对象 , 由校内导师与校外企业导师共同指导和培养人才 、对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实施全过程协同育人机制 。“双导师制”中的校内导师主要负责对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 、专业基础知识进行指导;校外教师主要负责指导学生技能训练 、岗位实习 , 以及指导学生角色转换和专业发展 。“双导 师制”实施目的在于大力推进人才培养质量,从而培养符合区域经济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、复合型、创新型人才 。
二、组织领导
学校与校外合作企业联合组成“学校‘双导师制’工作委员会”,全面负责“双导师制”工作 。工作委员会下设办 公室 ,办公室成员由学校人事处 、教务处主要成员构成,具体负责“双导师制”管理制度制定 ,课程安排 ,校内外导师 的遴选和聘任 ,导师工作质量的考核和检查评估等 。
三、导师任职资格
(一)校内教师聘任条件
1 .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、职业道德 、科学文化和身体心理等各方面素质 。
2 . 教学理论扎实 ,专业基本技能和教学技能娴熟 ,知识结构合理 ,教学经验丰富 。
3 . 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和较丰富的教研经验 ,教研成果突出 。
4 .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位 。
(二)校外导师聘任条件
1 .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、职业道德、科学文化和身体心理等各方面素质 。
2 .具有较好的专业理论素养 ,乐于参与对学生技能的培养 。
3 . 具有较强实践技能,达到企业骨干型人才要求 。
5 .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 。
四、导师的聘任
校内导师的产生由学校内部公开遴选聘任;校外导师通过合作企业推荐后学校聘任产生 。“双导师制”工作委员会对选拔推荐人员 进行资格审查 、公示 、聘任 。具体程序如下 :
(一)拟担任校内外指导教师须填写《校内外导师情况表》,校内导师由教研室进行资格审查 , 由学校‘双导师制’工作委员会审核确认 。校外导师由合作企业进行资格审查 ,学校‘双导师制’工作委员会审核确认 。
(二)为方便校内外导师的合作交流 ,共同指导学生的专业发展和见实习工作 ,拟成立学生指导教师小组 。每组拟 定一名校内导师 、一名校外导师组成 。
(三)向学生公布校内外导师名单及其拟指导的专业 、学生人数等 ,学生通过学校网站查询导师信息 ,并根据自己 的专业等实际情况填写导师选择志愿申请表 。
(四)“双导师”聘任原则上实行三年一聘 ,期间导师不能随意更换学生 ,学生也不应随意更换导师 。确需更换的 须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,经“双导师制”工作委员会审定 ,理由充分方可更换 。
五、导师职责
(一)校内教师职责
1.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、人生观和世界观 ,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职业意识和专业情感 ,掌握扎实的专业理论 和实践技能 。
2. 帮助学生了解本专业培养规格 、培养方案计划的要求 。对学生进行生活指导 、生涯规划指导和学业规划指导 。
3.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 、 能力素质 、个人特点指导学生选择专业方向 、制定个人学习计划 ,对学习过程中学生遇到 的问题和困难 ,积极给予指导和帮助 ,指导学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。
4. 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,有目的 、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参加科研活动和调查研究活动 ,培养学生的科研 能力和论文写作能力 ,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 。
5.每学期与学生集体交流研讨 ,带领学生参加科研活动 、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比赛 、指导学生完成毕业(设计)论文。
(二)校外教师职责
1.认真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认同教育 ,巩固学生的专业情感 ,帮助学生掌握扎实的专业技能 ,指导学生 完成各项技能训练任务 。
2.熟悉潍柴产业学院人才培养方案 ,对学生进行生涯规划指导 ,为学生明确就业方向提供有效服务 。
3.帮助学生完成各项见习 、实习任务 ,带领实习生参与企业生产和管理 ,努力提高学生的生产和管理水平 。
4.积极参与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 ,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比赛 。 。
(三)校内外导师要精诚合作 ,互动交流 ,协同指导学生的专业学习和见实习工作 ,锻造其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以及与之相关的 各种素质 。
六、导师工作考核
(一)导师工作考核由 “双导师制”工作委员会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 ,每学年进行一次 ,考核构成为 :教研室考核 40% 、 自我评价 20% 、 学生评议 40% 。校内导师考核工作考核纳入教师的学年度考核 。
(二)编制《潍坊学院潍柴产业学院 “双导师制”活动手册》,发至每位被指导的学生 , 由学生本人保管 。手册中设内容 记录栏 , 由学生根据导师指导情况随时填写指导内容等 ,并设置相应教师指导意见栏 , 由校内外教师填写并签名 。该手 册是核算导师工作量的依据 ,也是导师履职情况的考核手册 。手册由各教研室每学期收回一次 ,归档存入教学档案 。
(二)导师在对学生的指导过程中 ,如出现严重违反法律 、双方规章制度的行为或考核不称职者 ,取消其导师资格 。
七、导师待遇
校内导师工作量根据本校《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(试行)》规定 ,计算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 。 校外导师工作量津贴比照本校 《外聘兼职教师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的标准计算 。
导师教学工作量实行学期考核发放制 。每学期结束 ,“双导师制”工作委员会管理办公室对导师工作量进行审核后 , 交教务处复核 , 由学校统一发放工作量津贴 。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,不发放工作量津贴 ,并取消其导师资格 。
八、对学生的要求
(一)加强自我教育 ,努力形成自身良好的职业意识和专业情感 ,掌握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技能 。
(二)熟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计划 ,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 ,根据自身的学习情况 、能力素质 、个人特点 ,做好 生涯规划和学业规划 , 明确学习期间的目标与方向 。
(三)尊重指导教师 ,服从指导教师的相关指导要求 ,每学期开学初根据导师的意见和本人的实际情况 ,制定 、调 整学习计划 。
(四)主动与导师联系 , 向导师反映成长中的困惑和困难 ,主动寻求导师的指导与帮助 。
(五)认真地参与指导教师组织的有关活动 ,完成导师布置的各项任务 。在各项实践活动中多思 、 多问 、 多学 、 多 练 ,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与创新能力 。
(六)客观 、公正地对导师的指导情况进行评议 。
九、附则
(一)本办法由潍柴产业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。
(二)本办法从潍柴产业学院 2021 级各专业施行 。